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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索 引 号:01526384-X-17_F/2018-0601003公开目录: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发布日期:2018-06-01发布机构:昌宁县扶贫办

目 录

第一章编制依据2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3

第一节 指导思想3

第二节 基本原则3

第三节 目标任务5

第三章工作措施7

第四章整合资金8

第五章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10

第一节基础设施10

一、农村交通11

二、水利设施12

第二节产业发展15

一、种植业15

二、养殖业19

三、农副产品加工21

四、其他23

第三节民生改善24

一、农村危房改造24

二、其他25

第四节公共服务27

一、教育27

二、文化体育27

第五节能力建设28

第六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9

第七节项目管理费29

第六章绩效评价30

第一节建立绩效评价制度30

第二节整合资金效益分析31

一、经济效益31

二、社会效益32

三、扶贫效益33

第七章保障措施34

第一节组织领导34

第二节明确职责34

第三节项目管理35

第四节资金管理36

附:昌宁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脱贫攻坚项目表

昌宁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前 言

昌宁县位于云南省西部,隶属保山市,辖9镇4乡124个村(社区),有汉、彝、傣等8个世居民族,总人口35.09万人。国土面积388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7%,耕地面积41.75万亩,人均耕地面积1.19亩,城镇建成区面积23.2平方公里,属滇西边境山区56个片区县和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一个集山区、民族、边远、贫困为一体的传统农业县,贫困分布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集中连片现象突出。2017年末,全县有贫困村40个,贫困人口6234户23681人,贫困发生率7.82%。全县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多的现状仍未改变。突出表现为:

脱贫攻坚任务艰巨。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深度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多、贫困户之间贫困程度不同,脱贫攻坚尤其艰难。

脱贫退出短板突出。根据“贫困人口退出7项指标、贫困村出列10项指标、贫困县摘帽4项指标”2018年脱贫摘帽存在收入、住房、健康、教育、养老、道路交通、电力、广播电视、饮水安全、农村公共服务、集体经济收入、政策兜底、群众满意度等十三项短板,2018年底前全部补齐难度较大。

第一章 编制依据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三)《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五)《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

(六)《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7﹞10号)。

(七)《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保办字﹝2017﹞90号)。

(八)《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保山市扶贫资金整合暂行办法>的通知》(保贫开发﹝2016﹞7号)。

(九)《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7﹞63号)。

(十)《昌宁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政发﹝2017﹞14号)。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定实施村振兴战略,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贫困乡村跨越式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为核心,以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相结合为路径,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的原则,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新机制,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规划引领。坚持以脱贫退出为目标,确保基本;坚持以脱贫短板和弱项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补齐短板和弱项,用有限时间解决有限问题,既不降低标准,也不随意提高标准。紧盯贫困人口的基本需求,对标对表找准问题和差距,突出解决收入保障(产业发展)、农村交通、人畜饮水安全、农村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素质提升、住房安全保障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脱贫退出短板和弱项。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目标,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允许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鼓励各乡镇和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适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省、市有关部门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使用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资金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后实施,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各级财政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各项目主管部门及乡镇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的责任。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金融扶贫支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等方面,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明确各涉农部门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的职能职责。纪委监察、财政、审计部门重点负责项目资金监管,扶贫、发改、水务、农业、林业、住建、交通、财政、教育、民宗、旅游、工信等涉农部门负责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

统筹规划,先建后补。为确保全县2018年脱贫摘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按照本方案规划建设项目2018年度全面完成建设,分年度付清建设项目工程款的原则执行,重点补齐全县脱贫摘帽指标中存在的短板。本方案中规划建设的项目所需资金可从2019、2020年度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列支,充分保障项目建设连续性。因项目建设内容不符合财政涉农资金覆盖范围的,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所需项目建设资金。

第三节 目标任务

围绕2018年整县脱贫摘帽,贫困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针对有劳动能力、有耕地或其他资源,但缺资金、缺产业、缺技能的贫困人口,立足当地资源制定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宜游则游,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脱贫。加快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强化产业培育,力促产业项目进村到户,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至2个产业发展项目,有条件的贫困户至少参与一个增收项目。

围绕贫困群众脱贫目标推进,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宜居、宜业、具有浓郁乡土民族文化要素的新农村,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围绕加快贫困乡村农村交通、文化体育活动条件、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改善和提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小城镇与村庄建设,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2018年底实现整县脱贫摘帽,4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完成减贫2万人,基本消除绝对贫困,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5%以内,贫困人口错退率控制在1%以内,贫困人口错评率控制在1%以内,群众认可度90%以上,贫困户人均纯收入100%达到3400元以上。脱贫人口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大提升。人口与生态协调发展、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良性循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相互促进的可持续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明显。

第三章 工作措施

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下设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1、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组)主要负责上下衔接、组织协调、建章立制、编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督促检查等工作,切实强化各乡镇、各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如期脱贫。

对统筹整合使用的具体资金范围,明确对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支持政策,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交流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培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处理具体操作层面遇到的问题,注意积累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复制的典型,并及时向上级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相关涉农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各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按时上报工作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各部门资金整合责任。

2、工作方法:县扶贫办根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库,依据脱贫摘帽短板,对部门、乡镇申报实施的项目,按轻重缓急原则,在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内优选项目,汇总编制项目和资金使用计划。县财政局建立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池”,凡属整合范围的资金,一律通过“资金池”分配、下达预算指标,做到“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3、资金流程:一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池”。将整合资金集中统筹管理,凡属于整合范围的资金,由财政相关股室录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股资金池”。每月15日和30日或根据资金量大小,由县财政局函告县扶贫办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到位情况(即财政涉农“资金池”归集的资金)。二是资金分配。县扶贫办收到县财政局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计划,并与财政局联文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三是资金下达。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计划后,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联文将资金统一下达到项目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安排上,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资金池”,由一个行业部门统一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统一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报原项目主管部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章 整合资金

按照省市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对各级投入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涉农专项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全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2018年昌宁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总投资规模73853.01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模62736.59万元,社会资金投入规模4076.73万元,农户自筹规模7039.69万元。

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计划投资62736.59万元,具体来源情况为:中央财政涉农资金42925.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847.86万元,水利发展专项资金90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00万元,林业改革补助资金8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2100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0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72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628万元,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00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3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5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部分11000万元。省级财政涉农资金17829.15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94.15万元,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200万元,水利专项资金20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00万元,林业改革补助资金8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8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3300万元,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585万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2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000万元,旅游发展资金50万元,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部分)100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500万元。市级财政涉农资金1981.58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79.5万元,水利专项资金102.08万元。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涉及财政、发改、扶贫、国土、林业、旅游、民宗、农业、畜牧兽医、水务、住建、环保、交通、民政、县委农办、供销、教育、卫生计生、文广等项目部门,项目覆盖全县13乡镇124个村(社区),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贫困乡村倾斜,向贫困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贫困乡、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资金下达到各项目实施部门后,县直各主管部门、各乡镇按照《昌宁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定的项目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各项目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组织相关人员审查评审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第五章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规划总投资73583.01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2736.59万元,社会资金投入4076.73万元,农户自筹7039.69万元。

第一节基础设施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投入,集中力量解决贫困乡村脱贫发展问题。方案中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总投资14605.82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4056.41万元,社会资金投入230万元,农户自筹319.41万元。具体如下:

一、农村交通

实施农村交通项目两类,项目规划总投资3402.43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县乡公路

实施14个267.26公里的县乡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卡斯镇大水平社区、澡塘村,田园镇右文社区、耉街乡水炉村、打平村、耉街社区,珠街乡羊街村、鸡飞镇邑等村、英韬村,柯街镇联合村,湾甸乡大城村、上甸村,翁堵镇翁堵社区;计划投资为2554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5-15万元/公里;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绩效目标为完成267.26公里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确保途经该路段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乡村公路

实施56个423.15公里的乡级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耉街乡栗木村,珠街乡庆美村、岔河村、子堂村、比此村、谷满村,温泉镇光山村、尼诺村、大九甲村,勐统镇大河村、小勐统社区、长山村、刺竹山村,鸡飞镇英韬村、珠山村、八甲村、鸡飞村,漭水镇漭水村、联福村、明德村、老厂村、翠华村、共裕村,更戛乡木瓜树村、西河村、打瓦村,翁堵镇明山村、立桂村、扁里村、立木山村、阳旺田村,湾甸乡芒回村、小街子村,大田坝镇湾岗村、文沧村、华严村,柯街镇立斯达村、玉地里村、松林村,田园镇龙泉社区、勐廷社区、达仁社区、九甲社区、卡斯镇兰山村、客邑村、龙洞村、邑林村、新谷村;计划投资为848.43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据实结算;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交通运输局;绩效目标为完成423.15公里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确保途经该路段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水利设施

实施水利设施项目两类,项目规划总投资11203.39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653.98万元,社会资金投入230万元,农户自筹319.41万元。

(一)水利工程

实施水利工程项目18个,项目规划总投资9198.89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649.48万元,社会资金投入230万元,农户自筹319.41万元。

1、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1个,新建坝塘4座,新建渠道3条6.9公里,新建200立方米蓄水池1座、100立方米蓄水池1座、50立方米蓄水池5座、水窖123口,架设管网54公里,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79万亩;计划投资为2079.41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30万元,农户自筹49.41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79万亩。

2、实施珠街乡从岗、羊街片区供水水源工程,新建小(二)型水库1座,总库容20.5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9.1万立方米,坝高30米,坝顶长110.7米;计划投资为1369.4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珠街乡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新建水库1座,总库容20.58万m3,受益人口5224人。

3、实施大田坝镇文沧、华严片区小水网工程,实施防渗加固渠道9.72公里,架设输配水管道20.57公里,新建蓄水池30座,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1623.5亩,改善供水人口465人。计划投资为7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3210亩,改善供水人口465人。

4、高效节水灌溉项目3个,主要建设内容为节水灌溉工程,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000亩。项目实施地点为温泉镇光山村,湾甸乡、柯街镇;计划投资为1250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5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230万元,农户自筹27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项目5000亩。

5、实施田间工程项目12个,主要建设内容为机耕道路建设、排灌沟渠建设等。项目实施地点为珠街乡岔河村、珠街村、庆美村,田园镇九甲社区、龙泉社区,漭水镇老厂村、联福村;计划投资为3800.02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800.02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财政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财政局;绩效目标为建成高标准农田14200亩,建成机耕道路33.19公里,建成排灌沟渠47.28公里。

(二)安全饮水工程

实施安全饮水工程项目85个,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小池、架设饮水管道、安装水处理消毒设备、生物滤池、水表井等。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达仁社区、新华社区,温泉镇新河村、漭水镇明华村,鸡飞镇扁木村、邑等村、干塘村、里文村,大田坝镇华严村、文沧村、清河村、新寨村,柯街镇大地社区、扁瓦村、柯街社区、立斯达村、腊邑社区、松林村,卡斯镇大塘村、勐统镇小勐统社区、更戛乡木瓜树村、打瓦村、更戛社区、西米村、立达村、小街子村、大沙坝村,湾甸乡下甸村、芒回村,耉街乡耉街社区、打平村、新厂村、水炉村、团山村、金马村,珠街乡岔河村、庆美村、珠街村、羊街村;计划投资为2004.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水务局;绩效目标为解决19007人饮水困难,其中建档立卡5446人。

第二节产业发展

全面落实各级扶贫开发工作相关部署,围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方案中产业发展项目规划总投资24836.79万元,其中: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2709.78万元,社会资金投入3846.73万元,农户自筹6720.28万元。

一、种植业

实施种植业项目六类,项目规划总投资8898.93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215.92万元,社会资金投入1096.73万元,农户自筹4586.28万元。

(一)茶叶

实施标准化茶园建设10000亩,项目实施地点为大田坝镇清河村、温泉镇联席村、下六甲村、光山村、新河村、鹿塘村、尼诺村,田园镇新华社区、四角田社区、达仁社区,鸡飞镇鸡飞村、勐统镇板家寨村、刺竹山村,漭水镇明德村、沿江村,翁堵镇阳旺田村、扁里村、明山村;计划投资为500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00万元,农户自筹2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茶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每亩增产干茶15公斤,增收450元,人均增收300元以上。

(二)蚕桑

新植桑园2800亩,新建地蚕大棚7500平方米,新建小蚕共育室20座,开展蚕桑产业发展技术培训1670人次,开展蚕桑产业病虫害统防统治10000亩,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新城社区、勐廷社区、新华社区、宝丰社区、九甲社区、四角田社区、达仁社区,漭水镇老厂村、明华村、明德村、共裕村、翠华村、联福村、沿江村,大田坝镇华严村、大田坝社区、文沧村、新寨村,柯街镇立斯达村,勐统镇小勐统社区、板家寨村、马家田村、长山村、大河村、刺竹山村、新庆村、酒药村,更戛乡更戛社区、小街子村、打瓦村;计划投资为542.22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实现增收725万元,使参训人员掌握种养技术。

(三)中草药

新植中药材3000亩,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400人次,项目实施地点为翁堵镇明山村、大田坝镇华严村、新寨村、湾岗村、清河村,更戛乡立达村、打瓦村,卡斯镇毛寨村、龙潭村、大塘村、龙洞村,鸡飞镇鸡飞村、里文村、干塘村,漭水镇漭水村、联福村、共裕村、翠华村,柯街镇立斯达村、柯街村;计划投资为295.73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0万元,农户自筹195.73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项目实施主体为新型经营主体;绩效目标为完成中药材种植3000亩,实现产值790.6万元,使参训人400掌握中药材种植技术。

(四)核桃

实施泡核桃提质增效项目100000亩,覆盖2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泡核桃基地进行施肥、整形修剪、树干涂白、病虫害统防统治。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四角田社区,漭水镇沿江村,大田坝镇华严村、新寨村、清河村,柯街镇玉地里社区、松林村,卡斯镇新谷村,更戛乡木瓜树村,勐统镇大河村,温泉镇下六甲村,鸡飞镇鸡飞村、八甲村、干塘村,翁堵镇阳旺田村、明山村,耉街乡阿干村、栗木村、阿水村、土皮太村、挖沙村、团山村,珠街乡谷满村、羊街村。计划投资为1500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5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提高泡核桃单产效益,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促进林农增收2000万元。

(五)澳洲坚果

实施澳洲坚果提质增效项目10000亩,涉及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澳洲坚果进行施肥、整形修剪、品种改良。项目实施地点为鸡飞镇鸡飞村、澡塘村、干塘村,翁堵镇立木山村、阳旺田村,勐统镇马家田村、小勐统社区,珠街乡珠街村、比此村、金宝村、黑马村。计划投资为150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5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林业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提高澳洲坚果单产效益,改善社区生态环境,促进林农增收800万元。

(六)甘蔗

新植甘蔗32235亩,实施新植甘蔗全膜覆盖项目30135亩,项目实施地点为柯街镇华侨社区、芒赖社区、柯街社区、沙坝社区、腊邑社区、大地社区、松林村、联合村、立斯达村、仙岳村、扁瓦村,大田坝镇新寨村,湾甸乡上甸村、小街子村、下甸村、大城村、芒回村,翁堵镇阳旺田村,鸡飞镇扁木村、邑等村、二母龙村、珠山村、澡塘村、鸡飞村、八甲村、干塘村、英韬村、里文村,卡斯镇大塘村、新谷村、邑林社区、大水平社区、卡斯社区、龙洞社区、龙潭社区,更戛乡木瓜树村、米河村、西河村、打瓦村、西桂村、立达村、小街子村、大沙坝村,勐统镇马家田村、长山村、板家寨村、大河村、小勐统社区;计划投资为5910.98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623.7万元,社会资金投入1096.73万元,农户自筹4190.55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糖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新植甘蔗32235亩,实施新植甘蔗全膜覆盖项目30135亩,提高甘蔗种植单产,增加农户收入。

二、养殖业

实施养殖业项目5类,项目规划总投资7369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766万元,农户自筹1603万元。

(一)生猪养殖

实施生猪养殖项目49个,出栏生猪78970头,建设标准化猪舍,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向贫困户推广良种猪,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等。项目实施地点为柯街镇松林村、联合村、仙岳村、华侨社区、腊邑社区、玉地里社区、扁瓦村、柯街社区,卡斯镇大水平村、更戛乡米河村、田头村、打瓦村、西桂村,勐统镇长山村、大河村、小勐统社区、勐统社区、刺竹山村,温泉镇联席村、兴文村、下六甲村,翁堵镇扁里村、明山村、翁堵社区、翁兴村、阳旺田村、立桂村、立木山村,鸡飞镇干塘村、扁木村、邑等村、鸡飞村、珠山村、澡塘村,大田坝清河村、大田坝社区、文沧村、新寨村,漭水镇明德村,耉街乡打平村、水炉村、阿干村、新厂村,珠街乡岔河村、金宝村、比此村、谷满村、从岗社区、庆美村;计划投资为5084.8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983万元,农户自筹1101.8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畜牧局;绩效目标为建设标准化猪舍49个,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761.4万元。

(二)肉牛养殖

实施肉牛养殖项目7个,出栏肉牛1007头,建设肉牛养殖小区、新建及改扩建牛舍,建设青贮池,推广良种母牛,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等。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达仁社区、鸡飞镇邑等村、珠街乡珠街村、金宝村、岔河村、黑马村、谷满村;计划投资为949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08万元,农户自筹241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畜牧局;绩效目标为建设标准化肉牛养殖小区7个,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147.7万元。

(三)肉鸡养殖

实施肉鸡养殖项目10个,出栏肉鸡36.8万羽,新建及改扩建标准化鸡舍,推广优质禽苗。项目实施地点为柯街镇立斯达村、温泉镇光山村、田园镇九甲社区、翁堵镇翁堵社区、翁兴村、扁里村、明山村、阳旺田村、立桂村、立木山村;计划投资为732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65万元,农户自筹167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畜牧局;绩效目标为建设标准化鸡舍10个,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103.2万元。

(四)肉羊养殖

实施肉羊养殖项目4个,出栏肉羊5050只,建设肉羊扩繁场、新建及改扩建羊舍,建设青贮池;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九甲社区,漭水镇联福村,大田坝镇新寨村、湾岗村。计划投资为383.2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30万元,农户自筹53.2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畜牧局;绩效目标为建标准化肉羊示范村4个,通过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46.5万元。

(五)特色养殖

实施豪猪养殖项目,出栏豪猪700只,建设养殖专业合作社年出栏300—499只的繁育基地1个;通过发展“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运作模式,扶持示范户100户,建圈舍3000平方米,建设粪污处理设施400立方米,推广种豪猪300只。项目实施地点为翁堵镇翁堵社区。计划投资为220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80万元,农户自筹4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畜牧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畜牧局;绩效目标为带动增收105万元,其中贫困户增收60万元。

三、农副产品加工

实施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两大类,项目规划总投资5441万元。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16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2750万元,农户自筹531万元。

(一)标准化茶所建设

实施标准化茶所建设项目15个,新建及改扩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新建红茶、绿茶生产线等。项目实施地点为大田坝清河村、湾岗村,温泉镇联席村、鹿塘村、光山村、温泉社区,田园镇达仁社区、四角田社区、新华社区,勐统镇勐统社区、漭水镇明华村、翁堵镇扁里村、明山村;计划投资为831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00万元,农户自筹531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茶办,项目实施主体为县茶办;绩效目标为建设标准化茶所建设项目15个,增加收入256.37万元,人均增加收入157.25元,其中:挂钩建档立卡贫困户150户,可实现人均增收457.25元。

(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

实施果蔬保鲜库建设、种苗基地、生物发酵等项目8个,新建蔬菜保鲜库5990立方米,建设科技大棚6000立方米,建设种苗基地1200亩,种植沃柑500亩及配套建设保鲜设施,建设苋草加工发酵库1000立方米。实施生物发酵加工项目1个,改扩建生产用房,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生产原料。项目实施地点为湾甸乡、卡斯镇、田园镇、柯街镇;计划投资为4610万元,筹资方式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86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275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县工信局,项目实施主体为新型经营主体;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促进增收1110万元,其中贫困户最低返利178万元;实施生物发酵加工项目,带动种植户人均增收180元以上,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30户,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

四、其他

实施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项目规划总投资3127.8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

实施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2个,向2017年已发放小额到户贷款的36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贴息,2018年计划发放小额到户贷款3000户1.5亿元,并按政策规定进行贴息。按照4.75%的贴息比例,2018年度财政贴息金额共计1567.86万元。项目实施地点为全县13个乡镇,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金融部门及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小额到户贷款发放3.3亿元,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筹措困难,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

(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实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78个,通过对现有资产、资源改造、扩建,盘活资产、资源,购置固定资产,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等方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项目实施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鸡飞镇、翁堵镇、耉街乡、珠街乡;计划投资为156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实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

第三节民生改善

紧紧围绕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目标,对各乡镇常住人口的C、D级危旧房屋进行除险加固和拆除重建,实现新房、新村、新景、新产业、新生活、新发展。民生改善项目规划总投资23301.9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两类6335户,其中:修缮加固3113户、拆除重建3222户。项目规划总投资16536.4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修缮加固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修缮加固项目,修缮加固有常住人口的农村危旧房屋3113户。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鸡飞镇、翁堵镇、耉街乡、珠街乡;计划投资为6226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解决3113户农村常住人口住房安全问题。

(二)拆除重建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项目,拆除重建有常住人口的农村危旧房屋3222户。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鸡飞镇、翁堵镇、耉街乡、珠街乡;计划投资为10310.4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住建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解决3222户农村常住人口住房安全问题。

二、其他

实施整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贫困村巩固提升补短板项目、贫困户补短板项目四大类,项目规划总投资6765.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1、实施整乡推进项目4个,铺筑村组水泥路60公里。项目实施地点为大田坝镇、鸡飞镇、更戛乡、珠街乡;计划投资为20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改善贫困村组出行道路。

2、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3个,建设活动室3200平方米、安装路灯104盏、种植绿化树、建设共厕、铺筑组内道路等;项目实施地点为耉街乡栗木村、卡斯镇卡斯社区、珠街乡子堂村;计划投资为3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民宗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受益2277户811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208户297人。

3、实施贫困村巩固提升补短板项目30个;项目实施地点为柯街镇松林村、扁瓦村、勐统镇小勐统社区、板家寨村、刺竹山村,田园镇新城社区、温泉镇联席村、下六甲村,大田坝镇华严村、清河村,鸡飞镇干塘村、翁堵镇明山村、更戛乡米河村、珠街乡珠街村、岔河村、庆美村、黑马村、谷满村、羊街村、从岗社区,耉街乡耉街社区、团山村、挖沙村、水炉村、金马村、打平村、阿水村、立木村、新厂村;计划投资为30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确保贫困村脱贫出列。

4、实施贫困户补短板项目70个2931户;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大田坝镇、鸡飞镇、柯街镇、湾甸乡、卡斯镇、更戛乡、勐统镇、珠街乡、耉街乡、温泉镇、漭水镇;计划投资为1465.5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确保贫困人口脱贫退出。

第四节公共服务

构建以人为本、覆盖城乡、分布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加快贫困乡村学前教育发展、促进贫困乡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贫困乡村普及普通高中阶段教育、提升贫困乡村学校信息技术装备条件、改善贫困乡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个方面改善教育条件。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改善机构设置、服务功能、人员素质、运行机制、监督管理、群众满意的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方案中公共服务项目规划总投资5778.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一、教育

实施“雨露计划”项目120个,扶持贫困户子女上学2130人,项目覆盖的学生入学时限从2017年9月份起计算。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鸡飞镇、翁堵镇、耉街乡、珠街乡;计划投资为958.5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教育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学生实施生活补助,确保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二、文化体育

实施文化体育活动场改善项目152个,新建活动室、硬化广场、安装太阳能路灯、安装健身器材等。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鸡飞镇、翁堵镇、耉街乡、珠街乡;计划投资为482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委组织部,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完成152个文化体育活动场建设项目,改善文化体育活动条件。

第五节能力建设

以昌宁产业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规划为根本,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以解决当地产业发展急需农村人才为根本,以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帮助脱贫为目标,充分发挥技工院校、职业中学、农广校、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认真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扶贫对象开展种养殖、驾驶、民族传统工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产业实用技能培训,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方案中能力提升项目规划总投资1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农村引导性培训项目116个,培训13000人次,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鸡飞镇、翁堵镇、耉街乡、珠街乡;计划投资为13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人社局,项目实施主体为县人社局;绩效目标为完成13000人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性培训,确保户均一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第六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减轻环境承载压力,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生态损害、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污水处理,提升农村生活质量。方案中环境整治项目规划总投资52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68个,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处理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为田园镇、漭水镇、大田坝镇、柯街镇、卡斯镇、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温泉镇、鸡飞镇、翁堵镇、耉街乡、珠街乡;计划投资为5200万元,全部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设期限为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项目主管部门为县环保局,项目实施主体为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目标为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控制农村的环境污染,使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畜禽粪便得到资源化利用,改善居住环境,控制并削减农村污染物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提高区域农村环境质量,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七节项目管理费

2018年度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脱贫攻坚工作共实施项目共6大类,所需项目管理费1084.73万元。按不超过1%的比例所需项目管理费为627.37万元,不足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

第六章 绩效评价

第一节建立绩效评价制度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综合绩效评价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由县扶贫办组织开展,年终各整合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根据各单位自评情况开展涉农资金整合综合绩效评价,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相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账务处理情况为主。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访群众的方式开展。通过实地查看整合项目公示公告、规模、实施、竣工验收及投入使用等情况。查看有关单位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通过项目所在地乡镇、项目村和县直有关单位了解,同干部、党员和一般群众座谈,查看整合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和扶贫效益,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了多少实惠,贫困村村容村貌发生了什么变化。

资金项目公示公告情况。主要评价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对整合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资金来源、资金规模、项目实施主体及责任人、监督电话、开竣工日期、施工单位等相关情况,在项目村进行公告、公示。

项目实施情况。主要评价整合项目招投标、项目施工、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续管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前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成效对比。

资金使用情况。主要评价整合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拨付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纪行为。

账务处理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会计资料,检查整合资金收支使用的账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年终各资金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绩效评价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第二节整合资金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一是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根据贫困县脱贫摘帽补短板的需求,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更加精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快速。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发展差距逐步缩小。

二是促进困难群众持续稳定增收。通过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等项目实施,有力推动全县茶叶、蚕桑、甘蔗、生猪、肉牛、肉羊、肉鸡等产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换档提速的进程,农业产业实现提质增效,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来源渠道,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400元,贫困群众实现“吃穿不愁”。

三是村集体经济得到加强。以项目实施为契机,加大资源整合,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行政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万元以上。

二、社会效益

一是有效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项目实施将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出行难、饮水难、安居难、增收难”等问题。2018年实施农村公路修复及生命防护工程项目690.41公里,实施安全饮水工程85件覆盖人口19007人,修缮加固及拆除重建危房6335户,实施标准化茶园建设,蚕桑、中药材、甘蔗等种植,核桃澳洲坚果提质增效,生猪头、肉鸡、肉牛、肉羊养殖等项目,投入产业发展资金24836.79万元。贫困群众安全稳固住房、持续稳定收入得到保障。

二是社会公共事业得到发展。实施“雨露计划”项目扶持贫困户子女上学2130人、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建设活动场所152个,丰富了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三是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通过项目实施,极大改善农村交通、水利、人居设施、人畜饮水、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

四是群众素质不断提高。广泛宣传国家支农、惠农、强农政策,按照“有文化、懂技能、会经营、守法纪”的新型农民标准,认真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劳务输出、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农村妇女综合知识培训,增强贫困群众依靠科技致富能力。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16个,覆盖人口贫困人口13000人。

三、扶贫效益

到2018年底,解决2万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实现稳定脱贫,40个贫困村脱贫全部出列,全县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5%以下,贫困县脱贫摘帽。

一是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加大扶贫攻坚力度,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得到增强,收入持续增长,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8年末全县贫困人口0.37万人,比2017年末2.37万人减2万人。2万名脱贫退出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3400元,每户贫困户至少加入了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安全稳固住房,安全饮水有保障,户均享受一项及以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脱贫退出贫困人口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退出7项指标全部达标。

二是40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018年,全县4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部达到出列标准:一是贫困发生率均控制在2%以内。二是道路全面硬化,且危险路段均有防护措施。三是村民小组全部通动力电。四是广播电视全覆盖。五是网络宽带达标。六是饮水安全保障。贫困村农户均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均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七是医疗卫生实现标准化。40个贫困村均建有标准化卫生室,每所卫生室均按标准配备有乡村医生,且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具有执业资格证。八是公共活动场所按标准建设。九是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小学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均达100%及以上。十是40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

三是贫困县脱贫摘帽。通过专项、行业、社会“三位一体”扶贫,有力推进全县城乡统筹发展进程,以项目建设为契机,探索出“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新路子,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导致的贫困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全县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5%以下,漏评率在1%以下,错退率在1%以下,群众认可度在90%以上。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领导担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昌宁县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王一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光莲、杨立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节明确职责

县直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资金整合责任,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1、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财政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指导督促、组织协调、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审定、建章立制等工作。

2、县扶贫办负责牵头编制《县级扶贫规划》,建立县级项目库及开展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绩效评价。规划要详实具体,要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分年度分项目提出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筹资方式、绩效目标、时间进度、拨付程序、监督措施等,扶贫规划要做到可操作、可实施;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整合资金到位情况,及时向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和用款申请;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督促检查。

3、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台账;梳理甄别纳入统筹整合的项目和资金,及时向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资金到位情况;审核扶贫规划中项目是否符合涉农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强化乡镇财政业务指导工作。

4、各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加大切块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项目储备,对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按要求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编制整合项目统一实施方案,对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指导监督。

5、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按照年度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内容和标准,每年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报下年度项目需求计划、组织好项目实施。

6、县人民银行负责协调各金融部门加大对全县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根据工作进展,按时提交工作进度情况。

7、监督部门:县委政府督查室、审计局、监察委等部门应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节项目管理

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廉政评议制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担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有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贫困地区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第四节资金管理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视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乡级报账制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各项目实施部门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可据实列支1%的项目管理费,超1%部分由县级统筹解决。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决策谁实施、谁公告公示、谁受理反馈意见的原则,县乡两级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等要深度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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