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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综合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计划并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

索 引 号:01526384-X-17_F/2018-0428006公开目录: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发布日期:2018-04-09发布机构:昌宁县扶贫办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综合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昌政复〔2018〕11号)要求,现将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综合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项目及建设期限

(一)下达项目。下达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7个(20万元/个),财政扶贫补助资金740万元,分别是:1.田园镇达仁社区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田园镇四角田社区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田园镇新华社区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4.漭水镇明华村2017年脱贫攻坚奖励扶贫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5.漭水镇沿江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6.柯街镇玉地里社区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7.柯街镇腊邑社区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8.柯街镇松林村2017年脱贫攻坚奖励扶贫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9.卡斯镇大塘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0.卡斯镇兰山社区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1.卡斯镇毛寨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2.卡斯镇新谷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3.湾甸傣族乡芒回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4.湾甸乡下甸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5.更戛乡木瓜树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6.更戛乡田头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7.更戛乡西河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8.更戛乡打瓦村2017年脱贫攻坚奖励扶贫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19.勐统镇板家寨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0.勐统镇刺竹山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1.勐统镇大河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2.勐统镇马家田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3.勐统镇小勐统社区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4.勐统镇长山村2017年脱贫攻坚奖励扶贫扶贫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5.温泉镇联席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6.温泉镇下六甲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7.鸡飞镇鸡飞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8.翁堵镇扁里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29.翁堵镇阳旺田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0.耈街乡阿干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1.耈街乡栗木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2.耈街乡挖沙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3.耈街乡土皮太村2017年脱贫攻坚奖励扶贫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4.耈街乡阿水村2017年脱贫攻坚奖励扶贫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5.珠街乡金宝村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6.珠街乡子堂村2017年脱贫攻坚奖励扶贫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37.珠街乡比此村2017年脱贫攻坚奖励扶贫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下达2017年农民综合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3个,财政扶贫补助资金163万元,分别是:1.大田坝镇文沧村和新寨村2017年农民综合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项目资金133万元);2.柯街镇立斯达村2017年农民综合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项目资金10万元);3.鸡飞镇里文村2017年农民综合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项目资金20万元)。

(二)建设期限。2017年脱贫攻坚奖励扶贫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017年11月-2018年5月;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央奖励资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民综合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017年12月-2018年5月。

二、加强领导,保障项目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成立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综合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站)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扶贫项目工作的领导,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要进一步健全项目责任制和廉政承诺制,乡(镇)、村、组层层签订廉政承诺书和目标责任书,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和质量保证。

(二)执行方案,强化监管。1.严禁变更方案。严格按经县级评审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严禁自行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计划和财政扶贫资金用途;2.完善合同协议。根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完善项目施工合同、采购合同、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入股协议等,务必产权清晰、权责明晰、依法经营,确保建成项目有收益、可发展、能强村;3.建立监管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日常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财务监管、资产收益年度预决算、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和集体资产年检制度;三是实行财务公开,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公告公示,接受监督。认真落实项目所涉物资的招投标采购制度,并将项目资金安排、进村、实施、使用情况和项目验收、绩效考评、项目后续管理情况在乡、村、组向群众和社会进行全面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项目执行过程公正透明、阳光操作。

三、强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项目资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和《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财政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49号)等政策文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扶贫效益。

四、精心组织,按质按期完工

各乡(镇)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启动实施项目,确保在2018年5月底前高质量完成所有项目建设任务、自检自查和项目报账等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文件、图片和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工作。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后续管护的长效机制,经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的,认真编制好项目竣工资料,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办理好工程移交使用等相关手续。县扶贫办、财政局适时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管理较差的乡镇,将报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予以通报问责。

附件:2017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农民综合技能培训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投资计划汇总表

2017年村集体经济、农民培训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汇总).xls  2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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