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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贫困村精准脱贫考核指标

索 引 号:01526384-X-17_F/2018-0313010公开目录: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信息发布日期:2017-11-30发布机构:昌宁县扶贫办

1.贫困户精准脱贫考核指标。

(1)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200元;

(2)有安全稳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改项目以入住为准);

(3)适龄青少年义务教育有保障;

(4)安全饮水有保障;

(5)家庭成员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100%签约;

(6)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100%参加养老保险;

(7)享受一项及以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

2.贫困村精准退出考核指标。

(1)贫困发生率低于2%;

(2)县、乡(镇)到行政村道路硬化完成;

(3)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

(4)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5)行政村、学校、卫生室通网络宽带;

(6)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7)建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设且建筑面积在60m2以上的标准化卫生室,每所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8)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2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有活动场所;

(9)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

(10)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11)上述第2-9项指标群众综合满意度调查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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