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贫困户、贫困村精准脱贫考核指标
索 引 号:01526384-X-17_F/2018-0313010公开目录:贫困村、贫困户认定标准及申报程序信息发布日期:2017-11-30发布机构:昌宁县扶贫办
1.贫困户精准脱贫考核指标。
(1)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3200元;
(2)有安全稳固住房(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改项目以入住为准);
(3)适龄青少年义务教育有保障;
(4)安全饮水有保障;
(5)家庭成员100%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家庭医生100%签约;
(6)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100%参加养老保险;
(7)享受一项及以上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
2.贫困村精准退出考核指标。
(1)贫困发生率低于2%;
(2)县、乡(镇)到行政村道路硬化完成;
(3)通10千伏以上动力电;
(4)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5)行政村、学校、卫生室通网络宽带;
(6)通自来水或饮水水源有保障,人力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7)建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设且建筑面积在60m2以上的标准化卫生室,每所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8)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党员10人以上或人口200人以上的村民小组有活动场所;
(9)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以上;
(10)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11)上述第2-9项指标群众综合满意度调查达90%以上。
热点推荐
- 2018-04-23副县长岩 棽
- 2018-02-09党组成员李先廷
- 2018-02-09党组成员陈晓毅
- 2018-02-09党组成员徐专云
- 2018-02-09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杨辉
相关阅读
- 2018-07-12国办开展“我为大督查提建议”活动
- 2018-02-13昌宁概况
- 2018-07-13漭水镇发展1万亩大树椒产业促群众增收
- 2018-07-13县住建局五措施推进住房保障工程
- 2018-07-13县市场监管局“四个到位”织牢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