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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政策

索 引 号:01526384-X-17_F/2018-0313009公开目录:扶贫政策法规发布日期:2017-12-25发布机构:昌宁县扶贫办

1.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人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我省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两不愁、三保障”指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2.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新定位,以“两不愁、三保障”和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为目标,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着力实施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易地安居、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兜底保障、社会扶贫和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9项建设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提升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3.脱贫攻坚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强化责任,合力攻坚;

(3)深化改革,绿色发展;

(4)严格标准,强化考核;

(5)勤劳致富,光荣脱贫。

4.脱贫攻坚的基本方略是什么?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5.脱贫攻坚的主要路径是什么?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6.精准扶贫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7.脱贫攻坚的主要对象包括哪些?

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

8.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

9.“应退尽退”的对象是哪些?

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已经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应正常退出。有下列情形的应按程序剔除。其中,存在1—5项括号内情形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的建档立卡人口,列为2017年脱贫人口。

(1)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成为国家公职人员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2)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有家庭成员成为现任“村三委”干部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3)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后购买此类机动车并作为脱贫措施的,不认定为错评,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4)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易地扶贫搬迁进城安置户,在综合考虑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后,确定是否正常退出)。

(5)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土地和各类生产资料以及产业扶持资金、小额贷款入股相关经营活动作为脱贫措施的,不认定为错评,达到脱贫标准时,按正常脱贫程序退出)。

(6)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为享受扶贫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

(8)空挂户或为套取扶贫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

(9)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

(10)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信息失真以及其他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人员。

10.“应纳尽纳”的对象是哪些?

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

(2)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

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也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11.“应扶尽扶”的对象是哪些?

对2014年至2016年认定的脱贫户进行核查,凡是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标注为返贫人口,落实帮扶责任,继续采取帮扶措施,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12.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方法步骤有哪些?

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提出初步方案→公开评议→逐级审定。

13.贫困户脱贫的标准是什么?

(1)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达到当年国家扶贫标准,达到不愁吃、不愁穿;

(2)有安全稳固住房,房屋遮风避雨,房屋结构体系整体基本安全;

(3)适龄青少年就学得到保障,原则上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初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高中或职业院校教育,高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大学或职业院校教育;

(4)基本医疗有保障,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参加大病统筹;

(5)社会养老有保障,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6)享受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得到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带动、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有序转移就业、金融扶持和生态扶持等一个以上资金项目帮扶。

14.贫困户脱贫程序有哪些?

入户调查→村“两委”商议→村评议公示→乡(镇)核查公告→县审定销号。

15.贫困村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1)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县城、乡(镇)到行政村通硬化道路,且危险路段有防护措施;

(3)贫困村通10千伏以上的动力电;

(4)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

(5)网络宽带覆盖到行政村、学校和卫生室;

(6)通自来水或卫生安全饮水有保障,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

(7)建有标准化农村卫生室,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8)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

(9)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1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16.贫困村退出的程序有哪些?

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市、区)审定公告→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17.贫困县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1)贫困县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2)贫困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3)到2019年,全省贫困村全部退出。2018年退出的贫困县当年贫困村退出比例必须达到90%以上;

(4)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到户,实现扶贫政策、项目、资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百分之百覆盖;

(5)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18.贫困县退出的程序有哪些?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州(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初审→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核查→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专项评估检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责成相关地方进行核查处理。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由省级政府正式批准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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