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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暑假出游温馨提示

索 引 号:125330250776178509-08_E/2018-0730002公开目录:行业管理服务发布日期:2018-07-30发布机构:昌宁旅游办

随着中高考结束和假期的到来,大量学生出游活动攀升,昌宁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近年来暑期易发、多发侵权、违约投诉案件,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旅游安全意识要增强,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一、自我防范

1、理性选择项目,注意涉水安全。根据身体状况安排合适的游玩项目并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和安全规定。开展户外运动要选择正规经营、有管理人员和救生力量的机构及场地进行,尽量结伴而行,切忌盲目追寻刺激和探险。涉水活动属事故高发项目,务必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购买正规旅游产品,选择安全可靠的水上交通工具;同时密切关注当地天气状况,如遇风大浪急等恶劣天气或身体不适状态,切勿冒险出海或下水游泳;谨慎参加漂流、浮潜、皮划艇等涉水旅游项目,游玩中务必穿戴好救生衣,听从专业人士指导,未成年人须有家长陪同。

2、谨慎租驾车辆,严防交通事故。谨慎选择自驾游,租车须有合法驾照,选择有运营资质的交通工具,切记购买相关交通保险;出行前合理规划旅游线路,详细了解路况及本地交通规则,杜绝超速、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行车中务必系好安全带,确保出行安全;过马路请走人行横道,切勿闯红灯。

3、提高安全意识,防范盗抢风险。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在付账时避免显露携带的现金;不在酒店房间存放贵重物品,不在偏僻地区佩戴昂贵饰品、携带贵重物品,乘车、参观、购物时避免人包分离;减少深夜外出,尽量结伴而行,如遇盗抢,应保持冷静,避免与劫匪争执或发生肢体冲突导致自身受伤,在确认自身无安全威胁后立即报警。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如接到类似涉嫌诈骗的电话、邮件等,请务必提高警惕,建议直接报警并同总领馆联系。

4、确保通讯顺畅,妥善保管证件。旅行期间及时与亲友保持联系,常报平安。妥善保管护照、签证,建议预留护照、签证复印件并同原件分开存放,以备急用。如护照丢失,请立即报警挂失并与总领馆联系补办旅行证件。

二、理性消费

1、参团旅游请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时,要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明确团费所包含的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合同要加盖旅行社公章。未成年人出行应当有管理单位和监护人,并认真做好监护和安全教育,确保行程安全并适合年龄需求。

2、为防范风险,拒绝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微信群、户外群、车友群、亲子群、夏令营、保健品公司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这些形式的出行如不签订旅游协议合同、不购买旅行社责任险、不开具发票,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后,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

3、自觉抵制“低价游”。虽然低价的目的不同、原因有很多,但低价就可能导致低质服务。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品质,不要被“赠送”、“低价”等宣传噱头迷惑,要合理估算产品成本,如果团费接近或低于成本价,又没有特殊原因,请不要选择,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

4、增强保险意识。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建议游客在出游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单或保险号。提前咨询好参加的高危项目是否在保险范围内。

5、了解旅游维权法律法规。建议市民游客在出行前了解《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旅游纠纷若干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旅游维权法律法规,旅游途中出现一些突发情况或纠纷,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出游时要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言行得体,杜绝不文明行为,做一名智慧维权的文明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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