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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526415-6-16_C/2018-0313002公开目录:年度报告发布日期:2018-03-13发布机构:昌宁县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规定,现公布昌宁县司法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全面贯彻《条例》精神,不断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和学习,认真按照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领导重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严格落实各股室的职能职责,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保证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机制健全

我局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将政务公开作为重点内容,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凡因违反《条例》、公开工作不到位、不及时,以及在机关职能建设中影响我局形象的,将追究责任。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表》,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坚持先审查后公开;明确工作职责,指定宣教股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制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和重点公开的信息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公开,并严格按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我局公开的信息中,共分为七大类,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互动交流、部门资讯、网上服务、热点专题、以案释法。目前,门户网站已与县人民政府网站整合合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操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政府、市司法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三是提高网站建设能力。负责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熟练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技巧;四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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