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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01526405-X-11_B/2018-0313015公开目录:年度报告发布日期:2018-03-13发布机构:昌宁县教育局

2017年,县教育局按照《条例》和各级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将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手段,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师生群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信息,都依法、准确、及时公开。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一级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由宣传中心负责做好数据和文字材料的发布工作。制定下发了《昌宁县教育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完善门户网站。按规定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和信息公开栏目,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宣传推介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拓宽了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公开质量得到提高。

(三)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先后公开了局机关和各中小学校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等信息,确保教育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更加科学、规范、有效。

(四)做好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继续实施“阳光招生”,通过昌宁电视台、《昌宁宣传》、昌宁教育微信等形式及时公开2017年的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各项信息,规范了招生行为。

(五)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了《昌宁县教育系统2017年紧缺专业教师公开引进招聘公告》《保山市昌宁县2017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公告》,及时向社会公开资格审查、拟聘人员信息等;及时发布中小学职称评审通知及结果信息;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认定通过名单和不予认定情况;对教师职称评聘、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教师调动等各类信息,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及时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

(六)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县编办审核结果,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审批流程等,既保证各股室能够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行职责、依法用权,提高办事效率,又接受社会和师生群众监督。

(七)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教育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全县教育政策了解和理解,正面引导舆论,确保权威的教育工作信息准确传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量。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122条,答复网上来访信件23次,发布政策解读8次。

(二)信息公开形式。一是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二是通过昌宁教育微信平台公开。三是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等公众媒体公开。四是通过局机关公开栏公开。五是运用昌宁教育OA办公平台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着部分公开项目要求不够高、内容不够齐全、发布不够及时、形式不够灵活等问题。下一步将按照《条例》的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公开责任。全面落实昌宁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方案,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任务分解,明确科室和责任人的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定期跟踪监督,营造信息公开“人人须为、人人乐为”的良好氛围。

(二)及时定期公开。公开信息在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安全的基础上,提高信息发布速度,需公开的内容按要求在相应的媒体平台上进行公开,做到“文件一印发、信息即发布”。

(三)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昌宁县教育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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