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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业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度下半年工作计划

索 引 号:01526403-3-06_B/2018-0706001公开目录:年度报告发布日期:2018-07-06发布机构:昌宁县林业局

2018年,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关心支持配合下,县林业局积极团结带领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勤廉履职、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各项工作有效推进,预计可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资源保护落实到位。一是认真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地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2018年上半年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1079份,发证采伐量12258.46立方米,出材量2874.9立方米,核发云南省木材运输许可证247份,运输木材6159.57立方米,再次运输1479.02立方米;二是依法查处森林资源违法案件62起,处罚62人(次),没收原木100.843立方米、锯材44.927立方米、活立木8株,林政罚款36.6万元,收取木材变价款11.4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8万元;三是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14件,面积312.1585公顷,缴纳植被恢复费2659.7062万元。四是森林防火工作圆满收官。森林防火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专业扑火队伍统一食宿集训、野外用火“准烧证”审批、入山设卡登记、火险隐患排查等制度,全力确保宣传教育、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应急保障、督促检查到位,做到密切防范,小火大打、打早打小打了,全县继续保持了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的好成绩;五是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和疫情预警监测。全县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4.86万亩,防治4.86万亩,防治率达100%;六是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森林火灾和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2018年全县森林火灾保险投保工作,投保面积368.95万亩,金额147.57万元。我县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案件15起(均为财产损失案件),造成经济损失31450.00元,目前案件正在审核办理中。

(二)生态环境改善到位。按照县委、政府提出建设“六个昌宁”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一是2018年育苗265.4亩479.55万株,为全县营造林任务完成提供了有力保障。完成2017年度木本油料提质增效3万亩、核桃低效林复壮改造2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完成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1万亩、2018年异地植被恢复2000亩的规划及作业设计报批工作,预计7月20日前可完成;完成11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的外业调查及规划设计编制,预计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正在进行5.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土地丈量,预计12月底前完成造林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积极推进了公益林管护体系建设,稳步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工作,完成86.79万亩生态公益林、148.3万亩天然林停伐保护的补助资金兑现。二是完成昌宁县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前期准备工作,确定湿地公园四至范围,完成外业调查,正在进行总规编制;创建云南省森林县城于2018年4月26日获云南省林业厅批准备案,现已完成外业调查,正在进行编制总规。

(三)林业产业巩固到位。2017年全县泡核桃面积达180万亩,实现总产6万吨,实现产值15亿元;澳洲坚果面积达16.33283万亩,实现总产420吨,实现产值2100万元;油茶面积达9.684万亩,实现总产10吨,实现产值15万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现产值1.9亿元。2018年上半年开展林业产业提质增效技术培训6场次,受训林农达511人次。

(四)林业改革深化到位。一是林地、林权、经济林果(木)权证办理发放和纠错变更以及权属流转抵押贷款等各项林业配套改革深入推进。2018年上半年共受理林权登记47户,完成林权勘查114宗,发放林权证48本,面积3430.7亩;林权流转2户,流入2户,面积178.4亩,流转金额76万元;办理林权抵押登记1起,新增贷款4万元,全县累计办理林权抵押登记141户,贷款金额65670.6亿元,抵押面积43.16601万亩;目前贷款余额3.354473亿元。二是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管理工作。成立昌宁县国有林场管理站,核定事业编制3名;撤销八卦山国有林场,成建制并入江边国有林场,在八卦山国有林场原场址设立江边国有林场八卦山管护站;将全县国有林场名称变更为“昌宁县xx国社合作(国有)林场”。

(五)保障能力提升到位。全年预计完成林业总产值36亿元,实现农民人均林业收入4900元。2018年上半年完成林业产业总产值680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2900万元,增18.97个百分点;完成林业基金收入1882.53万元,其中: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执收部分)85.95万元、省级清算划入1561.58万元、实际清算划入69.51万元、罚没收入71.12万元、其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94.37万元、林业规费收入321.65万元。向上争取各级林业项目11个,到位资金3068.23万元,为下半年的各项林业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六)队伍建设强化到位。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深入实施“干部监督严管年”、“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自身建设规矩规范年”为契机,党政主要领导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规定,带头克服“一言谈”和“家长制”作风。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加强学习,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纠正“四风”,模范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坚持每周一“碰头会”和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办公会议,民主科学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格用党章党规和“八项规定”规范约束自我,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重团结、顾大局,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在原则和制度面前不讲特殊、不搞变通。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8年上半年来林业局领导班子注重着眼大局谋发展、主动争取打基础、创新机制提效率、舆论宣传增活力、自身建设强保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森林资源保护任务仍然繁重。我县是山区农业县,林农靠山吃山的习惯一时难以完全改变,毁林开垦、毁林造林、乱砍滥伐、乱捕乱猎、乱采乱挖、偷拉私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时有发生,森林的保护管理任务还很艰巨;二是林业项目补助资金有限,项目建设投入不足,成果巩固困难;三林业产业发展经济效益不够明显,林农增收渠道单一。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昌宁县林业局将扎实做好“四个着力”,加快建设生态、富裕、美丽的林业强县步伐。

(一)着力保护森林资源。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种好树、管好林,重保护、强监督”的理念,全力保护国土生态安全。一是“六个到位”和“一个逐步建立”抓实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安排部署到位、宣传培训到位、火源管控到位、应急准备到位、经费投入到位、内业管理到位,预警响应机制逐步建立;二是严格实施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强化湿地、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三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将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平安林区建设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引向深入;四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成立县级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组、资源林政督查组和林业项目督查组,对全县森林防火、资源林政管理和林业项目建设工作实施监管。

(二)着力推进生态建设。一是紧紧围绕市委政府、县委政府生态创建的目标,立足林业职能,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加快推进云南省森林城市创建和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工作,助力全县“九化”建设。二是抓实5.5万亩退耕还林项目建设加快推进11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四是开展林业科技培训2000人次以上。

(三)着力深化林业改革。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深入推进森林火灾保险和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工作,建立高效的林业服务管理体系,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四)着力开展林业扶贫。坚持生态补偿脱贫与特色产业脱贫并重,精准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统筹,助推脱贫和林业发展并行,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全面推进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山区群众走上“不砍树也能致富”“不出山也能致富”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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