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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局信息公开指南

索 引 号:01526401-7-06_A/2016-0920001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发布日期:2018-03-13发布机构:昌宁县农业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昌宁县农业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昌宁县农业局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昌宁县农业局查阅。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农业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昌宁县农业局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昌宁县农业局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机关内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昌宁农业局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manager.bs.yn.cegn.cn:8080/system/_owners/cn_nyj/_webprj/index.jsp。机关内公开受理点:昌宁县农业局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7120901。

公开时限

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局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7120901。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局掌握的政务信息,本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局纪委投诉。监督电话:0875—7120919,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关庙社区兴宁街102号。邮编:67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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