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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昌宁县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日期:2018-06-08 浏览: 作者: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 打印正文

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召开《昌宁县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会,根据《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8年6月22日14:30在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事项

对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的《昌宁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稿)划定的禁建区、限建区、协调区是否科学,管控措施是否可行。详见附件1《昌宁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稿)。

三、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

35名听证参加人详见附件2

(二)听证主持人

夏润南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三)听证方案陈述人

鲁 鹏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四)听证监察人

张得超 昌宁县监察委专职委员

范建全 昌宁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五)听证旁听人

县政协提案委副主任张春忠,县国土资源局田园分局局长范建芬,田园镇国土和村镇规划中心助理工程师李建桦,县住建局城规股股长段富银、村规股负责人洪梅军。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二)听证会特邀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到会指导,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对会议进行报道。

附件:1.《昌宁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稿)

    2.《昌宁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听证会代表名册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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